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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238份,虚开税款556万余元;又花钱购买关票88份,金额达1.8亿余元。该公司将上述海关票向税务局申报抵扣了海关票的进项税款3187万余元。事发后,警方对医药公司总经理等2名嫌疑人提请批捕,但成都市检察院经过审查,却发现案件中还涉及到其他多名嫌疑人,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最后认定10人犯罪。
在办案过程中,检方发现全国有200余家公司涉及其间,并将线索转至最高检。近日,成都市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四川新一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罪被判处罚金500万元;公司总经理张红奇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9人以相同罪名,被分别判处13年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刑期。(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