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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医源资料库在线期刊中华医学研究杂志2005年第5卷第12期

吉林省1989~2004年布鲁氏菌病暴发情况调查

来源: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摘要: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在吉林省流行较久,危害严重,经多年防治,于1988年达到控制区标准。1988年经卫生部、农业部验收合格,从而吉林省在全国率先达到布病控制区标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局部地区疫情回升,出现多个人、畜间布病暴发点,人间发病率很高。为了进一步强化防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暴发,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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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在吉林省流行较久,危害严重,经多年防治,于1988年达到控制区标准。1988年经卫生部、农业部验收合格,从而吉林省在全国率先达到布病控制区标准。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致使局部地区疫情回升,出现多个人、畜间布病暴发点,人间发病率很高。据2004年统计,全省发病人数居全国第6位。为了进一步强化防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暴发,防止疫情继续肆虐提供依据,现将本省多年来布病暴发情况调查报告如下。

  1  暴发点分布情况

  1989~2004年,全省发生人间布病暴发点88个。暴发点分布于全省除白山外的8个地区28个县。出现最多的是辽源地区26个,占暴发点总数29.55%;四平地区22个,占25%;白城地区13个,占14.77%;松原地区11个,占12.55%;长春地区6个,占6.82%;吉林地区5个,占5.68%;通化地区4个,占4.55%;延边地区1个,占1.14%。

  2  暴发点人畜间疫情情况

  88起布病暴发共检出血清学阳性775例,确诊727例病人;畜间检出阳性羊1640只,阳性牛50头,阳性鹿617头。

  3  暴发点疫情动态

  3.1  时间分布 

  1989~2004年全省共发生人畜间布病暴发88起,其中1989年1起,1990年1起,1994年3起,1995年3起,1996年7起,1997年3起,1998年3起,1999年12起,2000年2起,2001年4起,2002年14起,2003年12起,2004年23起,从时间上看基本呈逐年上升势头。

  3.2  人群发病态势 

  人间疫情从1989年、1990年2年各1起暴发,发生3例、6例病人;到1991~1993年3年间无暴发,零病人;从1994年开始,随着暴发点出现的增多,新发病人逐渐增多,二者呈正相关。如1996年7起暴发,新发病人上升到第一个高峰82例;1999年12起暴发,又一个高峰,新发病人118例;2002年(又间隔2年)再一次高峰,14起暴发,新发病人113例;2004年23起暴发,新发病人159例,可称为波浪状上升。见表1。表1  吉林省1989~2004年布病暴发点与全省人间疫情对比(略)

  3.3  畜间疫情情况 

  1989~2004年16年间88起布病暴发,共检出布病羊1640只,布病鹿617头,布病牛50头,说明布病羊和布病鹿是我省引起布病暴发的主要传染源,其次是病牛。见表2。
表2  吉林省1989~2004年布病暴发点与全省畜间疫情对比(略)

  3.4  暴发点与全省人、畜间疫情对比 

  从表1和表2我们看出,吉林省1989~2004年布病暴发点查出的病人数占全省发病人数的46.81%,检出的病羊、病牛和病鹿数,分别占全省布病羊、牛、鹿的61.47%、47.62%和51.85%,说明全省16年间出现的人畜间疫情一半以上是由于暴发布病造成的。

  4  布病暴发造成的经济损失

  4.1  畜间 

  每年检出的阳性畜必须捕杀处理。88个暴发点查出1640只羊、50头牛、617头鹿,每只羊按市场价300.00元、牛每头3000.00元、鹿每头5000.00元计算,捕杀这些阳性畜就损失人民币3727000.00元,这里尚不包括捕杀这些病畜需要的人工等费用。

  4.2  人间 

  88起暴发导致727人发病,每例病人急性期治疗2个疗程需2500.00元,则治疗费要1962500.00元,这些病人按半数转为慢性期,病人每年口服对症治疗药物,每人按500.00元药费计算,每年需治疗费196250.00元。

  布病患者劳动能力显著降低。现在每个劳力(民工)每天工钱20.00元,即使按每人每天10.00元计算,则每人每年少为国家创收3600.00元,则损失2826000.00元。还有由于布病暴发,各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前来调查处理所需人员、车辆、消毒药品、召开各种会议等其他费用。

  5  布病暴发的原因

  5.1  传染源的输入 

  88起布病暴发绝大部分是由于从外省(区)购入病畜造成的。为了扩大养殖或改良品种而又不经检疫购入病畜,使传染源流入造成新的感染或暴发流行是布病暴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5.2  畜间传染源未被彻底清除 

  吉林省是以羊种菌为主,羊、牛、猪、犬种布氏菌混合存在的疫区。全省1966年开始在畜间采取检疫、捕杀疫畜、健康畜免疫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于1989年又采取以畜间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为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传染源清除主要注重于病羊和病牛,而对经济价值较高的病畜如鹿、奶牛等,并未全部捕杀,而是采取隔离饲养,再结合需要逐渐淘汰。因此,畜间的传染源未能得到及时彻底清除,因而造成人畜间布病的暴发流行。

  5.3  综合性防治措施落不到实处 

  实践证明,检疫、免疫、捕杀病畜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是行之有效的,但是这些年由于种种原因使综合性防治措施落不到实处,大量未经检疫或不完全检疫的牲畜进入我省,进入后又不进行检疫,致使传染源进入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清除;另外,有的养畜户发现人间出现症状后,马上将牲畜转移、卖出或屠宰后卖出,使传染源进一步扩散,而造成新的暴发;个别县(市、区)不开展畜间免疫或免疫密度过低,起不到免疫屏障作用。

  5.4  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差 

  疫区群众对布病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人畜混居,接羔不戴胶手套,接羔后不洗手,流产胎、羔(犊)等污物随处乱扔等不良习惯也是造成布病暴发的原因之一。

  6  建议

  布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工作,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依法管理,加强部门协作,认真落实检疫、淘汰病畜、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抓住畜间检疫和免疫这两个薄弱环节,加强家畜市场的检疫和管理工作,严防传染源进入,对检出的病畜及产品,就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运输检疫制度,对调入和调出的动物加强流通环节检疫,严禁调入布病检验阳性动物和患病动物。加强畜间免疫,将动物布病免疫纳入强制免疫项目。根据国家规定的免疫规程对应免疫的动物逐一免疫。实施健康促进,通过有效的社区参与,大量的媒体宣传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切断传播途径、重点是饲养、接羔和屠宰加工人员以及其他易感人群,同时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饲养的牲畜及时检、免疫,发现传染源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传染源的流动。加强疫情管理,明确责任,完善疫情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继续坚持和加强布病疫情的监测工作,监测工作是布病防治工作的基础,是及时发现疫情、尽快处理,有效控制、防止传播的前提,因此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农业部下发的《布氏菌病监测方案》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发布的《布氏菌病监测标准》开展布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人、畜间布病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控制其暴发和流行。要密切注意暴发点的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控制布病疫情回升,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

  作者单位: 137000 吉林白城,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
  
  (编辑:李  弋)

作者: 刘凤岐,李铁锋,赵永利,王大力 200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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