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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卡售在哪

来源:长江商报(武汉)
摘要: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城市下水道内悄悄流动的垃圾“地沟油”,经加工后可变废为宝,成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生物柴油”。生物柴油同石化柴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混配调合,达到国家标准后,可以用于柴油车、大型工程机械的动力用油。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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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城市下水道内悄悄流动的垃圾“地沟油”,经加工后可变废为宝,成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能源“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同石化柴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混配调合,达到国家标准后,可以用于柴油车、大型工程机械的动力用油。与石化柴油相比,生物柴油节能减排,能降低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更利于环保。此外,还能够有效防止地沟油流向餐桌。

国家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支持发展生物柴油,这个看起来很有前景的行业,在中国开始了近10年却没有迎来大的发展。生产厂家从鼎盛期的300余家变成了现在的百家左右,减少了三分之二。

如今,生存下来的企业都在停产边缘苦苦挣扎,一年中,仅有不足3个月在生产。业内人士指出无法进入“两桶油”销售系统,是行业发展最大的拦路虎。

今年2月,生物柴油民营企业与石油巨头间的矛盾终于爆发。

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盈鼎”)以“垄断地位”、“拒绝交易”为由,将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接纳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一审胜诉。

近日,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以“产品质量、性能稳定性不可知,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生存

民营企业:状告石油巨头

12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云南盈鼎状告中石化云南分公司获得胜诉。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30天内,将云南盈鼎的生物柴油纳入销售体系。

拿到判决书,在生物柴油行业坚守8年,且年年亏损几百万的云南盈鼎,似乎又一次迎来新的起点。

据了解,云南盈鼎是云南省唯一通过环评、消防、清洁生产认证、产业化达标的万吨级车用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也是云南省目前仅存的一家生物柴油生产企业。

云南盈鼎在庭审中提出,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作为石油销售企业,在云南省政府和云南省能源局的多次要求下,仍然拒绝将云南盈鼎生产的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据长江商报记者了解,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执行,造成生产企业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除了要求中石化云南分公司接受其生物柴油外,云南盈鼎还向该公司索赔经济损失300万元,但最终赔偿要求被法院驳回。

一审云南盈鼎胜诉,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必须将其生产生物柴油纳入销售体系,这是该公司争取了6年的结果。

不可信

中石化:以邮寄方式送检无效

对于一审判决,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并不服。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12月17日,一审判决出来9天后,名为“中国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的官方微博发表了《绝不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的文章,对一审判决作出回应。

文章称,云南石油分公司尊重法院判决,但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对油品质量高要求、严把关的原则绝不改变,绝不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方面表示,如无法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证明,产品使用性能不够明确、有可能造成不可预知风险和后果,云南石油将拒绝向消费者销售,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云南盈鼎向长江商报记者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该报告由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4份报告显示,云南盈鼎送检的生物柴油符合国家BD100、B5标准,及云南政府部门B10、B20的标准。

但对于这几份检验报告,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报告无效、无公信力”。

“我们对云南盈鼎送检的方式、送检的机构,及送检量存在质疑。”中石化云南分公司称,云南盈鼎以邮寄的方式送检,有谁能证明,这一定是该公司的生物柴油。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认为,权威检测机构到来工厂,进行抽样检查,这样的检测报告才更有信服力。

国家2007年制定了生物柴油的国家标准BD100(GB/T20828-2007)即100%生物柴油,2011年又出台了《含5%生物柴油的柴油机调和燃料(B5)国家标准》,又称B5标准。

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方面介绍,这两个国家标准是国家参照国外经验制定的,国外生产生物柴油使用菜籽油、大豆油等,在国内则使用的是地沟油,“标准很好,但使用原料不同,从国内的情况来说,很难达标,云南盈鼎也未出示一个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不完善

提出上诉:

产品不具备销售条件

除了对云南盈鼎生物柴油的检测报告不认同,中石化云南分公司还表示,中石化支持生物柴油,但其发展推广的速度慢,是因为很多环节还不成熟,缺乏配套政策。

该公司表示,《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石油销售企业要接纳生物柴油进入销售系统,但并未规定,生物柴油和石化柴油该如何调配,价格怎么定,对设施设备有何要求,如何监管保证生物柴油企业生产的产品一直都合格达标,“对于这些具体操作细节,国家并未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如果遇到天气冷,生物柴油与石化柴油密度不一样,出现了分层,再出售给消费者时,会不会对发动机产生影响。”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这些可能出现的结果都需要通过封闭运行,在不同的温度、区域、海拔、车型及发动机上实验论证,而这个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牵头,多方共同努力完成,不仅仅是出台一个政策就完了。

因此,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于近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2月19日,中国石化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石化实说”发微博称,“云南石油将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律师称相关行为不涉及垄断和拒绝交易”。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推定云南石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有失公允。该公司称,至2013年底,云南共有加油站3737座,其中,中石化1281座,仅占34.3%。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中石化早已将生物柴油纳入了自己的销售渠道,而且多年来,为这一新能源的推广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具体到云南盈鼎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其质量稳定性未知,且曾经出现过车辆使用后,发动机积碳严重,汽车厂家拒绝保修的情况。

此外,其生物柴油是否具备销售的其他条件未知,加上配套政策不完善,进入成品油销售体系条件尚不具备。

业内

中石化是出于利益考虑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拒绝将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在业内人士看来,也有市场的考虑。

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张平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曾与中石化有过沟通,中石化认为,石化柴油和生物柴油混配后,会不会好卖,他们对这个市场没有把握。

“中国和国外不一样,在北美和欧洲,国家规定,加油站的油必须和生物柴油混配后,才能对外出售。”张平说,但在中国,还没有这样强制性的要求,经营企业怕卖不好。

此外,将生物柴油收购进来要增加仓储,混配也需要设施设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投入。

云南盈鼎常务副总张钰也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中石化不接受生物柴油,是因生物柴油会挤占其自身石化柴油市场。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对此表示,生物柴油真的达标,中石化又何苦花大价钱从国外进油。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无论胜诉或是败诉,中石化都赢了,动静越大,政府就可能加快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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